失業漢拗贍養費 庭上亮剪刀圖刺腹

失業漢拗贍養費 
庭上亮剪刀圖刺腹

【本報訊】四十九歲失婚漢疑因失業無力支付前妻贍養費,昨到灣仔法院家事法庭應訊,其間他突情緒激動,掏出一把剪刀指腹尋死,驚動大批警員持盾牌到場制止,雙方對峙四十五分鐘後,事主終被說服投降,事後因涉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事件中無人受傷。
記者:樊素心 胡恩宏

被捕男子姓甘,與前妻育有一子,二○一一年離婚,需支付前妻贍養費,但他最近失業,已沒支付兩期贍養費,前妻訴諸法律追討。昨晨十時許,甘與前妻到灣仔法院三樓家事法庭應訊,他向女法官謝沈智慧聲稱現靠每月一千七百元傷殘津貼過活,要求削減贍養費,但前妻指他有十多萬元積蓄,甘則反駁:「吃喝玩樂冇晒!」

事主被說服投降後,送往律敦治醫院檢查。胡恩宏攝

「乜都冇死咗去算」

其間,甘突然激動地取出一把摺叠剪刀指向自己腹部,法官見狀喝止,同時通知法庭保安,大批手持盾牌的警員趕到,甘大吵大嚷:「人又冇,乜都冇,死咗去算,死咗都冇人傷心!」擾攘約四十五分鐘後,甘逐漸冷靜過來放下利剪,由救護車送院檢查,證實他有精神病紀錄,轉送青山醫院治理。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過去法庭亦曾發生多宗企圖自殺事件,建議當局可考慮仿效其他國家在法庭加設金屬探測器及X光機,以防範市民帶同利器進入法庭,另外建議法庭內應該長駐保安員,一旦有人情緒失控,可快速作出反應。
負責管理法院的司法機構發言人對事件表示關注,重申一直與警方保持聯繫以應付突發事件。據了解,基於本港法律講求公平及透明度,大部份案件均是公開審訊,歡迎市民旁聽,不會向進入法庭人士搜身,除非警方就個別敏感案件向法庭提出申請,才會向進入法庭人士進行保安檢查。
一九九八年,七十六歲老翁黃大福在北九龍裁判法院,因無牌擺賣及阻街,被沒收數千元玉石貨物,在庭上自焚身亡。二○一一年,五十二歲吳玉群因涉在超市偷豬肉,荃灣裁判法院判她罪成,突掏出一把利刀企圖割脈自殺,幸最終被制服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