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實習教師為了一千二百元報酬,擅自透過學校內聯網取得學生的高分通識專題報告,再於網上轉售圖利而被控。暫委裁判官陳碧橋昨引述報告指被告仍未知錯,道德觀念有偏差,直言「好彩被告唔可以再做老師,呢啲態度教畀學生好有害」,判他一百二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二十五歲被告尹子樂於案發時受僱屯門浸信會永隆中學,他早前承認一項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辯方昨指被告已感後悔,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正面。陳官則引報告內容稱,被告認為從內聯網下載功課,修改後售予他人並沒有錯,只錯在他沒將功課交還學校。陳官認為被告道德觀念偏差,慶幸他沒當上教師,否則教壞學生。
被告於二○一二年下載學生的通識專題報告。翌年有記者於討論區放蛇徵人代做報告,從而聯絡上被告,並與被告完成交易。記者後來致電學校查詢,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TMCC3249/14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