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房家族爆千萬租務糾紛

藥房家族爆千萬租務糾紛

【本報訊】老牌藥房「安康寧藥房」已故創辦人江永康的兩名孫兒女指稱,叔公江永安擔任遺產執行人期間,以每月六元的租金租用他與江永康共同持有的八個物業,包括位於太子的總店舖位。兩名孫兒女認為租金不合理,令他們於過去十年損失數千萬元的市值租金收入,要求叔公交代賬目及賠償損失,案件昨在高院開審。
原告江正平和江正文;被告為江永康胞弟江永安(八十七歲)、遺產執行人會計師李家聲,以及安康寧大藥房有限公司。原告於三年前申請罷免叔公江永安的遺產執行人身份,最終叔公自願辭任。

被告:租約有效至二○二一

原告指自江永康於二○○三年離世至去年,叔公以月租三元租用包括總店在內的三個太子物業,另以月租三元租用五個佐敦物業。原告認為叔公佔用物業,且未盡力租出物業,招致原告蒙受租金損失。
被告代表大狀則指,叔公與兄長早於一九九六年定下租約,叔公以象徵式月租三元分別租用太子及佐敦的兩組物業。租約指明任何一方先離世,合約仍有效期至二○二一年,江永康定下租約的原意是為了排除他人從中獲益。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MP2045/12
■記者蔡曉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