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嘉華集團兼銀河娛樂集團主席、有新賭王之稱的呂志和,其石澳道大宅一名尼泊爾籍保安員疑於大宅花園斜坡巡邏時遇見蛇,受驚下失足滾下樓梯,弄傷腰部及足踝,現時走路仍需用枴杖。該名保安指稱呂志和及受僱的保安公司疏忽,昨日入稟高等法院索取人身傷亡賠償。
原告是Shrestha Udda Bahadur,兩名被告為其任職的塞科利達保安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及屋主呂志和。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呂志和於一九九三年以二千七百萬元購入涉案石澳大宅。
嘉華集團發言人黃敦義昨回應指,事發後收到原告來信,原告指稱因跌傷要求賠償,由於原告並非嘉華的員工,屬外判保安公司職員,故嘉華只會安排保險公司與涉案保安公司交涉,今次入稟事宜將交予律師處理。
巡邏遇蛇墮樓梯受傷
入稟狀指去年五月十四日,原告在呂志和的石澳道大宅內工作時受傷,入稟狀並無透露案發經過及索償金額。原告的同鄉昨向記者表示,已婚育有一子的原告曾透露在僱主的石澳大宅花園斜坡巡邏期間發現蛇,受驚滾下樓梯,腰部及足踝受傷,原告現在仍需用枴杖協助步行。
年屆八十五歲的呂志和於五十年代創立了首間嘉華公司,以經營採礦及建材生意發迹,其後進軍地產及酒店業,業務遍佈香港、內地、東南亞及美國等地。至二○○二年,呂志和與美資威尼斯人合資銀河娛樂集團有限公司,成功在澳門奪得賭牌,被譽為新一代賭王。
律師梁永鏗指出,若有蛇從外邊進入大宅範圍,則並非屋主疏忽引致,屋主毋須承擔責任及賠償,而保安公司是否有責任需視乎它有否為原告提供合適工作環境,例如斜坡是否適合巡邏工作。
至於工傷則不存在責任問題爭拗,只要原告在工作期間受傷,便可獲賠償。
案件編號:HCPI93/15
■記者蔡曉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