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過份依賴母企 漢能發公告回應

被指過份依賴母企 漢能發公告回應

早前被《金融時報》以頭版外加整版報道,質疑收入過份依賴母公司的漢能薄膜發電(566),上周五刊發公告作回應,指如公司去年六月刊發中期報告所披露,控股公司漢能集團截至去年六月底止之已承諾採購產能,共帶來之總合同收入約139.28億元,同期已到期及支付金額約94.36億。
截至去年八月二十五日,與漢能集團相關之逾期應收款項約6.48億元,並已於去年底前悉數繳清;由於項目仍在進行中,根據相關協議,總合同收入餘下部份將於較後階段到期,並由漢能集團支付。根據協議,最後一期的付款,會在發出試生產開始許可證起計二十一個月後支付。
公司亦指,留意到有報道暗示向北京弘晟出售資產,有可能潛在構成關連交易,原因為北京弘晟之最終股東法定代表,在關鍵時間內為本公司前獨立非執行董事之妻子。
漢能指在對北京弘晟背景資料進行審慎周詳查詢後,認為出售事項並非關連交易,公司正就此向聯交所尋求進一步指引,如需要將遵照上市規則另作公佈。公司亦表示,向發放有關公司之不正確、惡意或瑣屑無聊資料之人士,保留一切追究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