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嘉錫先生的文史考證 - 周運

余嘉錫先生的文史考證 - 周運

余嘉錫在《四庫提要辨證》卷十二說:「後人讀書稽古,考論是非,固當為之辨證。然辨證之道,須鉤稽史乘,確有實據,將其抵牾刺謬之處,一一指出,如老吏之斷獄,方足以成信讞。即或書闕有間,證據不足,則考其人之道德功業,即事以論其心,斷其必不至此,如孟子之論百里奚,亦足以決嫌疑而明是非。若皆不然,而徒以空言辯論,非所謂實事求是也。」這可以看作他文史考證的原則與方法。
余氏《四庫提要辨證》考訂古籍、辨章學術的功夫一流,此書所知宏博、考論精詳,多有發覆,令人耳目一新。如《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根據《鐵圍山叢談》卷六記載,認為徽宗的畫作都是畫院供奉代筆。余氏《辨證》指出,讀筆記原文,蔡絛只說畫院供奉常為徽宗代作,而沒有說徽宗絕不自己作畫。這是《提要》誤會文意。而據岳珂《桯史》,徽宗畫作,宋高宗常置之案頭,至於「把玩流涕」,如果說代作那就說不通了。而《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一百載宋高宗要看徽宗賜給李綱的畫,如果是代作,為何高宗非欲見之。進而引用了《嘯亭雜錄》卷八「五國城」條說:「五國城在今白都納地方。乾隆中,副都統綽克托築城,掘得宋徽宗所畫鷹軸,用紫檀匣盛瘞千餘年,墨跡如新。又獲古瓷器數千件,因得碑碣,錄徽宗晚年日記,尚可得其崖略。雲於天會十三年寄跡於此,業經數載,始知金時所謂五國城即此地也。」
余氏認為這是徽宗自畫,否則不會珍重若是。查《嘉慶重修一統志》卷六八「白都訥」條: 「本朝康熙三十二年建,高一丈二尺,周七里,門四。……康熙三十一年,移吉林副都統駐此鎮守。」
綽克托時任吉林副都統,看來出土宋徽宗所畫鷹軸的時間應該是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前後。以出土文獻證史,這也是余氏考史的高明之處。
關於朱熹彈劾唐仲友之事,《提要》根據《齊東野語》為唐仲友平反,說他「立身皆不愧為君子,徒以……仲友不協於朱子,講學家遂皆以寇仇視之」。而余嘉錫指出唐欲與營妓嚴蕊私通,縱容子弟納賄。朱熹時為浙東提舉,即知所屬郡守貪污,自當彈劾,並非挾私報復。根據《晦庵文集》卷十八、十九裏彈劾唐仲友的六狀,唐在老家開有商舖、書坊,「以二千石而躬為市井之事。固非士君子之所當為」。而且唐催迫租稅,致民戶流離失所,陸象山也說朱彈劾唐大快人心。因而余氏質問提要作者紀曉嵐為何不信同時代人朱熹、陸象山兩大儒的話,反而信幾百年後人的話(《辨證》卷十六「《帝王經世圖譜》」條)。
還有《提要》「《名臣言行錄》前集十卷後集十四卷」條提及「蘇子瞻蘇木私鹽等事」, 余嘉錫指出此出司馬光《溫公日錄》,「司馬賢者,豈有污蔑正人之事」。核以原書,宋神宗說蘇軾「非佳士」,販私鹽、蘇木、瓷器事,司馬光當庭為其辯污,說因為「軾與王安石不協,謝景溫因釆謗語劾之,此軾平生大節,何謂無甚關係?」而且以大蘇的立身行事來說,也不致如此(《辨證》卷六史部四)。看來余嘉錫很好的貫徹了自己的考證方法:先看史料證據,史料不足時,再看道德操守。
正如東塾先生所說:「論事必有考據,乃非妄談;說理必有考據,乃非空談。」(《東塾讀書論學劄記》)此言得之。余氏此書可謂典範,他在《辨證》卷二十三「岳武穆遺文一卷」條考證《滿江紅》詞是偽作時進一步指出:「考證之學之於古書也,但欲考其文之真偽,不必問其理之是非。」可以視為余氏文史考證的宗旨。此書可置案頭玩味,或可知向學門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