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除了警隊以外,其他紀律部隊或食環署小販管理隊等肩負檢控行動的部門,同樣有要求下屬「交數」的情況,甚至暗中定下最低標準,不過從未像新界北總警區交通部般「明碼實價」,明文公開達標數目的做法。
有海關人員對《蘋果》稱,執法行動部組有時要應上司要求交出一定破案數目,例如以海關情報及調查處稅收及一般調查科私煙電購專責隊為例,該部門主要負責街頭掃蕩全港經營電召私煙上門服務的不法商販,暗中跟蹤疑犯交易,並會在行動中拘捕送貨的「外賣仔」,該組潛規則規定每月破案數目至少十單,部份進取的上司還會將底線提高。若該月未能達標,上司會要求下屬加班完成任務,有時甚至觸及每月超時工作六十小時的上限,不過他認為該破案數字尚算能應付,每月達標並不是特別困難才能完成。
食環以檢控數字作評核
曾任職小販管理隊人員的食環署職工權益工會主席李美笑,亦指部門政策雖然沒有定下針對無牌小販的每月達標檢控數字,但每年上司為下屬撰寫工作表現評核年報中,就有一項「產出」表現,主要是觀察管理隊人員全年檢控數字,從而寫下A至E的評語。「如果評定你係D或E已經係唔合格,C都掹車邊,日後要晉升或跳薪點有困難,所以我哋唔敢怠慢盡力做,但冇話一定要有幾多宗」。
李美笑又稱,以前有個別上司有意定下每月最低達標檢控數字,但終因下屬強烈反彈而作罷。「每一區情況唔同,你做離島,一個月有十零宗都嫌多,旺角一定做唔停手,咁樣定一個數係對某一個同事唔公平,所以傾唔成,以後亦冇人再提」。
■記者彭碧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