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完成貪案調查曾蔭權面臨檢控

廉署完成貪案調查
曾蔭權面臨檢控

【本報訊】前特首曾蔭權卸任前被揭連串涉貪腐醜聞,包括以平價租住數碼廣播公司股東黃楚標的深圳六千呎豪宅、接受有「重慶首富」之稱的張松橋等富豪以私人飛機款待遊泰國布吉。廉署花了近三年時間已完成調查。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昨透露,很快會決定是否檢控。據了解,律政司向外諮詢的法律意見認為應予起訴,正尋求多一個法律意見。

記者:雷子樂 張婷婷 黃家慧

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昨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簡報行政長官二○一五年施政報告的相關工作時,被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追問他有關前特首曾蔭權接受富豪款待的案件進度。楊家雄表示,一直與廉政公署保持緊密接觸,並首次公開證實,廉政公署已經完成調查。
楊表示現正研究所有相關資料和法律,但不便透露詳情,「容許我引用Mr. Zervos(前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嗰句說話,very soon(很快)」。郭榮鏗追問是否調查已完畢、刑事檢控專員正準備作出決定?楊家雄回應說:「冇錯。」

曾蔭權

英御用大律師:應檢控

據了解,律政司已收到廉政公署的調查資料,並曾向外尋求法律意見。當局取得英國御用大律師的意見,認為應予檢控。不過,當局現正再向外尋求多一個法律意見。
郭榮鏗不滿楊家雄的答案,批評前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早在二○一三年八月已說有關案件,very soon會有決定,「𠵱家佢都做埋法官,但律政司仲未有決定」。他希望當局能盡快處理。
廉署前調查主任林卓廷分析,廉政公署接獲貪污舉報,在完全調查後,若認為不涉犯罪,會將個案完結,再交由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審閱。但若經調查後認為可以起訴,或是案件的證據「五十五十」,則會將個案交予律政司,由相關部門審視證據,決定是否有合理機會定罪,才決定是否作出起訴。
曾蔭權臨卸任前被爆出多宗涉嫌貪腐醜聞,其中最有可能觸犯法例的,相信會是他在二○一二年二月,被揭計劃以月租八萬元人民幣(近十萬港元)的「筍價」,租住香港數碼廣播(DBC)的主要股東兼董事黃楚標名下,位於深圳東海花園君豪閣,逾六千平方呎的複式單位。
當時傳媒報道,曾蔭權精心佈置「曾大屋」,由東海聘請何周禮負責室內設計,約一千四百萬元的裝修費用由東海承擔。
外界質疑曾蔭權以此交換政府批出數碼廣播牌照予DBC,廉署接獲舉報,展開調查。曾大屋事件更令曾蔭權面臨被立法會彈劾危機,他其後在立法會答問大會表示已為深圳豪宅預繳了一年租金約九十八萬五千港元,但決定放棄租住,發言期間多次哽咽。

【平價租豪宅】
2012年曾蔭權被揭以低價租住黃楚標於深圳的豪宅,被質疑以此交換向DBC批出牌照。

廉署或查到更多證據

林卓廷指出,平價租住曾大屋一案,或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受賄,一般而言,純粹接受款待未有違例,但若因而影響公務,則會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但是他強調,現仍未知道廉署調查時,是否會查到更多的證據,所以不排除曾或會面臨其他指控。廉署發言人則表示不作評論。
案件調查已三年仍未有決定,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會見傳媒時回應稱,不會具體評論案件,但借剛審結的許仕仁案件為例指,調查過程相當艱巨和相當長,所有這類案件也涉及很多文件,每個調查並不是如大家想像中那麼容易,很多時候每一份文件要用很多時間處理,並不是看了報紙報道那麼簡單就能決定是起訴或不起訴。

曾蔭權涉違法行為

‧2012年被揭以月租八萬元人民幣的低價,租住香港數碼廣播(DBC)大股東黃楚標在深圳的6,000呎豪宅,黃就單位的裝修向曾提供意見.外界質疑曾以此交換政府批出數碼廣播牌照予DBC
‧2012年被揭任內接受富商飛機、遊艇等款待,包括乘搭重慶首富張松橋的私人飛機往泰國布吉及日本旅遊。他其後承認七年任內,四次乘坐富商遊艇及私人飛機外遊,每次都有支付交通費。他並被揭乘坐富豪遊艇到澳門暢遊✽
‧2007年12月平安夜,曾入住澳門威尼斯人度假村專供賭廳大豪客入住的Palazzo套房✽
‧2005年獲新鴻基地產「贈送」一部1998年款的舊跑步機,但特首辦卻堅稱是「借用」✽

✽ 若純粹收受利益,只觸犯防賄條例第三條,但特首不受有關條文限制。
資料來源: 廉署前調查主任林卓廷、《蘋果》資料室

曾蔭權檔案

年 齡:70歲
學 歷:香港華仁書院預科畢業;哈佛大學公共行政碩士
家庭狀況:出身警察家庭;妻子鮑笑薇,育有兩子,長子曾慶衍在港行醫、幼子曾慶淳在美國工作;胞弟曾蔭培為警務處前處長,現任新創建執行董事
宗 教:天主教
仕 途:1967年加入政府,任職二級行政官,1995年成為首位華人財政司、2001年出任政務司司長、2005年接替腳痛下台的董建華成為第二任特首,2007年連任至2012年
別 號:煲呔曾、聖誕權、孤獨的推銷員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