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計劃立法引入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制,建議強制向洗衣機、雪櫃、冷氣機、電視機及電腦產品的進口商及供應商,徵收循環再造費。環境局昨指,新條例將涵蓋水貨及行貨,但具體徵費水平仍有待確定,最快今年三月會向立會提交修例草案。
議員憂電腦定義分歧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昨討論,推行「四電一腦」生產者責任制的立法建議。議員質疑條例涵蓋範圍會否包括水貨,又擔心進口商會借機向消費者濫收費。資訊科技界立會議員莫乃光更指,《刑事罪行條例》對電腦的定義廣泛,「數碼相機都可以話係電腦」,質疑政府因應生產者責任制立法,將為電腦另作定義,會引起「電腦」的定義分歧。
環保署助理署長黎耀基(圖)指,已就電腦定義諮詢律政司,立法時會在條例附表收窄定義範圍,未來也會隨科技發展,對四電一腦的定義作出檢討。他又指,明白零售商可能會將徵費成本轉嫁消費者,當局會要求零售商,在單據列明徵費水平,以防濫收費。條例亦適用於水貨,至於徵費水平則要到回收設施合約招標後才能定案。
■記者鄭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