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提琴導師涉三摸七歲女童

小提琴導師涉三摸七歲女童

【本報訊】七歲女生於琴行跟年約廿五歲男導師單對單學小提琴,男導師涉於半小時課堂間三度用手指「彈」她的下體,女童下課後向母親投訴,指導師趁她「一拉琴就摸我啦」,母親翌日報警。男導師昨否認非禮罪,案件於粉嶺裁判法院開審。

事主下課後向母投訴

就讀小二的女童X昨透過視像錄影作供,她供稱被告鍾震南(約25歲)在去年六月廿一日教授小提琴時,三次隔着短褲觸摸她的下體。X的母親在庭上憶述案發當晚,X晚上七時下課後在琴行門外向母親投訴,稱:「鍾Sir摸我私人部位。」母親追問下X指被告用右手「彈」她的下體,更即場示範被告如何非禮她。母親見女兒受驚遂先帶她回家晚飯,與丈夫商量後於翌晨報警。
辯方大律師戴昭琦指,X母向警方錄口供時無提及女兒遭被告非禮的次數,亦記錯被告用左手摸X的下體,質疑她無披露事實。X母解釋警員無將案件細節記錄在案。
琴行的女職員供稱,目睹X母在案發日接女生放學時對被告說:「(女兒)跟阿Sir學琴之後,對學琴有興趣咗!」琴行老闆則指琴室用玻璃間隔,家長可從房外探看房內的情況。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FLCC5950/14
■記者樊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