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政改設反對票機制

倡政改設反對票機制

【本報訊】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早前提出,在特首選舉中設立反對票計算機制,選民可在選票上同時選出「支持」及「反對」的特首候選人。

兩成須重選

陳文敏昨接受電台訪問時解釋方案,指在人大八.三一政改框架下,預計特首候選人在一人一票的投票中,得票約四至五成已可當選,惟若得票率不高,對政府未來施政會有困難,可規定候選人若同時獲得兩成反對票,便需進行第二輪投票,若最終仍有兩成反對票,應取消其候選人資格,由提名委員會重新提名新候選人參選。
陳文敏認為,反對票計算機制並不違反《基本法》四十五條,並附合現時制度及人大框架。他表示,建議方案可令當選者更具認受性,因獲得最多支持票數的候選人,若在第二輪重新投票時仍獲兩成反對票,「係一個好大分歧,管治上都好難」,也反映該候選人未能得到市民支持,「即係提委會做得唔好,學生份功課做得唔好,批完畀你再改,再做過啫」。陳文敏指出,若中央要箍緊提名程序,港人需另尋出路以作制衡,而方案提及的重選,只需提委會再提名其他人參選,在香港內部解決,並不違反人大政改框架。
對於其港大同事、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提出的白票守尾門方案,他就對綑綁名單提名有所保留,認為參選者政見各不相同,難以綑綁。
■記者伍雅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