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強積金管理局建議調整強積金(MPF)供款上下限及覆檢年期,昨起諮詢公眾六星期。局方建議供款下限由現時每月就業收入中位數五成提高至五成半,並撇除外籍傭工,即月入八千三百元以上便要供款;並建議將四年一次的檢討期縮短至兩年一檢,每次向上調整供款增幅不逾五千元。
積金局建議,最低有關入息水平調整為十八至六十四歲受僱人士、撇除外籍傭工的每月就業收入中位數五成半。諮詢文件引述政府統計處最新數據,就業收入中位數為一萬五千元,若現時實施新建議,僱員月入超過八千三百元便要供款。供款上限的標準則不變,維持於每月就業收入分佈第九十個百分值,最新數字為四萬元,惟局方同時建議每次調整的增幅不超過五千元,故供款上限只調高至三萬五千元。
議員促解決對沖機制問題
現時強積金機制規定僱主須每月為僱員供款百分之五,如僱員收入超過供款下限,則僱主及僱員都要供款。積金局發現,現行供款下限未能配合最低工資上調的變動,故建議引入自動調整機制。局方期望新機制可令供款水平與勞動人口的收入分佈更加一致,並提高強積金制度的效率。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歡迎積金局建議,指目前經濟狀況較穩定,適合討論應否引入自動調整機制,並強調必須解決對沖機制問題。
■記者袁樂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