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漢上下倒轉年僅九個月大的兒子,並兩度搖晃他,其後更承認曾用含有冰毒的水開奶粉給兒子飲用。他承認兩項虐兒罪,上周獲輕判入獄六個月,緩刑兩年。惟主審裁判官昨日主動提出覆核刑期,直言判刑時未有留意男嬰尿液被驗出含冰毒,及被告承認用冰毒水開奶粉餵兒,基於案情嚴重,改判他即時入獄三個月。
控罪指被告於去年九月及十月,兩度在黃大仙住所內虐兒。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昨認為基於原則問題,必須判處被告即時入獄。雖然被告早前已遭還柙約三個月,等同新刑期長度,但仍須先交由懲教署看管,以確定何時釋放。辯方律師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指,男嬰的廿歲母親已離家出走,以後只得父子二人相依為命。現時男嬰有保護令在身,由社署監管,但被告「有心學習湊仔技術」,並會工作,以期望將來可照顧男嬰。
案件編號:KTCC5061/14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