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後不入住涉違規

買後不入住涉違規

【法律問題】
不少合資格白表居屋申請人為增加中籤機會,會由居於公屋的親屬以綠表提出申請,而親屬買得居屋後不會入住。有房委會委員不諱言,申請人買得居屋後不入住屬違規,有委員則稱房委會難以查證,檢控亦存在困難,預計房委會將視本案為家庭糾紛,不會干涉。

業主去世可轉讓業權

根據《房屋條例》,居屋單位除非在首次售出日期起計兩年後經第二市場轉售,或已補地價,否則不可自由轉讓物業業權。但在特殊情況下,房委會可酌情批准業權轉讓的申請,業主去世是常見的理由之一,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成員王坤指繼承物業不涉買賣,不必補地價。
王坤認為,如果原告能證明物業是他出錢購買,被告便難以抗辯,除非被告以綠表申請居屋,是有人威逼或欺騙她。王坤表示,申請人買得居屋後不入住,是「有少少問題」。
另一名委員黃成智則形容,白表申請人由親屬以綠表申請居屋屬「偷步」,他將去信房委會,討論是否就此違規行為提出罰則。
■記者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