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日多 - 左丁山

離婚日多 - 左丁山

呢日睇到統計署統計月刊(2015年1月)嘅一篇特別報告:1991年至2013年香港的結婚及離婚趨勢──幾有趣味。講開又講,好似大約兩年前啩,統計署不再印行統計月刊,要睇就要上網,對左丁山十分不方便,以前每隔兩三個月就買一本,書架上積存1950年前至到2012年左右嘅香港統計年刊、月刊,查舊料比較容易,依家政府大概為咗慳錢及所謂環保,不再印行發售月刊,實在係剝奪納稅人知情權。政府每年無無謂謂派糖數以億元計,點解每個月印刷一兩千本統計月刊就要慳番?蝕得幾多呀?成立一億九千萬元青年發展基金咪又係丟錢落海!借錢俾青年人創業喎,蝕清光之後,青年人有何本事還錢?拉佢地去坐監呀,特區政府夠膽兼忍心乎?
1991年,全港有6295宗離婚,平均每日17.2宗,到咗2013年,全港離婚案件有22271宗,平均每日61宗,上升咗3.5倍,粗離婚率(crude divorce rate)就由1991年係每一千人有1.11(等於0.11%),到咗2013年,粗離婚率升到3.1,而且係持續上升,雖然並非一條直線上升。統計署分析,按學歷分,較低學歷男女離婚/分居比例在過去20年大幅度上升,例如2011年小學程度以下嘅男性離婚率達到6.8%,比1991年增加超過六倍,而女性45-49歲小學程度人士嘅離婚率更由1991嘅1.8%升至2011年嘅10.2%。
淨係睇年齡組別嘅話,45-54歲原來係危險十年,呢個年齡組合嘅離婚率,無論男女具備甚麼教育程度,都位於前列,假設30歲結婚,婚後10至20年,就比較可能日久生變,或有第三者,或互相討厭,或因生活不前而生怨憤,於是相嗌唔好口,離婚/分居收場。當然以上純屬猜測,大學嘅社會學、心理學家最好利用呢啲資料,作深入分析,會對香港社會有貢獻。左丁山之所以慢慢睇離婚資料,要多謝記者G,佢知道政府有此統計數字之後,特登下載打印共13頁紙俾左丁山,如果喺上網睇,會眼花㗎。睇完去飲茶,與律師C同席,講起離婚,佢話初入行時,最出名離婚律師係羅顯勝法官嘅千金羅海倫(兩人均已作古),法庭只會在星期六早上處理離婚案,一朝就全部處理完畢。依家呢,唉,好唔得掂,平均每星期有四百幾宗,法庭審到氣咳,專打離婚案嘅律師就荷包脹卜卜。離婚案在香港睇嚟有增無減,律師唔怕冇嘢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