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選一票定勝負卻被揭遺失一票 落敗者難負擔選舉呈請費用

村選一票定勝負卻被揭遺失一票 
落敗者難負擔選舉呈請費用

【本報訊】一連三個周日舉行的村代表選舉接連出現失票事件,月初八鄉長埔村選舉有七十人投票,但現場職員點票時卻只能點算到六十九張選票,而敗選者剛巧以一票僅敗,民政事務總署至今亦無法為「消失的選票」解釋;上周屏山鄉吳屋村更發生民政總署職員抄錄票數時出錯,少計了六十八票。兩村候選人炮轟民政總署點票兒戲,考慮提選舉呈請。
記者:袁柏恩

長埔村(又名長莆村)本月四日舉行選舉,由張新華及賴火華競逐居民代表一席,票站主任點票得出的結果是張以一票之微敗給賴,但發現總票數與投票人數不符,剛好少了一張。據民政總署資料,賴得三十二票、張得三十一票,另有五張白票及一張未有投入票箱的「未用選票」,即合共六十九張選票;惟當日長埔村累積投票人數為七十人,即尚有一張「消失的選票」。張即場抗議,但票站主任只着他提選舉呈請。
張新華斥民政總署要求參選人提選舉呈請並不公平,「我發覺政府制度有啲問題,冇理由你選票漏咗一張,要個候選人做司法覆核(選舉呈請)。點解個主任唔立刻嘗試處理件事情?」他正了解選舉呈請的程序,但仍須考慮能否承擔巨額費用。

吳屋村數漏兩成選票

屏山吳屋村今年則有四名候選人競逐兩個原居民村代表席位,上周日選舉當晚點票後宣佈吳永生及吳日章分別以八十七票及六十七票當選。不過至周三,民政總署卻忽然發稿修正吳日章及另一候選人吳晃謙的票數,兩人各加三十四票,修正後吳日章以最高票數當選,吳晃謙仍排第三落選。修正後四名候選人共得三百一十二票,言則數漏的選票,達總票數逾兩成。
吳晃謙表示,有候選人選後覺得票數與選前估算相差太遠,遂致電民政總署查詢,對方始告知計算出錯;而吳晃謙更是從另一候選人口中得悉此事,自行向民政總署求證始獲確認事件,「如果唔去查票,你民政總署嘅主任係咪將呢件事冚住晒唔公開呢?」
至周三晚上七時,民政總署始急急補鑊,邀請候選人翌日到部門聽取最新票數,並於周四中午在村公所貼出告示。吳晃謙表示,除他以外,亦有候選人質疑票數,他已先後向申訴專員公署及廉政公署投訴,亦正就選舉呈請諮詢法律意見,希望重選。
民政總署承認,選舉主任在投票日後因應候選人查詢重新覆核當日資料,發現工作人員在抄錄候選人所得票數時出現文書錯誤。
另外,由去年十一月提名期開始至上周五,民政總署就村代表選舉總共接獲約五十宗投訴,主要關於投票資格及提名或候選資格。

吳屋村候選人吳晃謙因民政事務總署失誤而被漏點了三十四票,怒斥該署點票兒戲。林寶益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