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傘後反思】
【本報訊】佔領運動期間一家因政見不同起紛爭,部份警察爸媽與支持雨傘運動的子女更勢成水火,撕裂的傷痕至今未平復。18歲的丁丁(化名)被警察爸爸趕出家門,斷絕父女關係,今日仍住在劏房。22歲李小姐因前往佔領區,被警察媽媽摑了兩巴,雙方冷戰。丁丁在清場前夕寫一封寄香港人的家書,訴說身份掙扎,李小姐在清場前夕在金鐘大台剖白心聲。佔領運動結束,兩人沉澱運動經歷的淚與怒,丁丁邁出修補父女關係的第一步;李小姐選擇與父母避談佔領,讓時間淡化傷痕。
記者:潘柏林
「我希望每次講嘢之前,都諗清楚對方究竟係一個警察,一個藍絲,定係我阿爸」。18歲丁丁(化名)至今仍獨居劏房,警察爸爸與她斷絕關係近三個月,她一直思索如何修補。雙方上次見面是金鐘清場十一天後做冬那晚,她帶了餸菜回家,又斟一杯水給爸爸,開腔慰問「唔好凍親呀」,爸爸低頭不發一言,父女關係仍未解凍。
「唔會認你呢個女」
丁丁自言已踏出緩和父女關係第一步,「踏完嗰步之後,佢需要啲時間諗吓需唔需要同我和好」。雙方的裂痕從警方九二八向示威者發射八十七枚催淚彈開始,她在家中質問當差逾二十年的爸爸,「你哋警察立場點諗,放咁多催淚彈對付示威者?」丁丁形容雙方溝通是雞同鴨講,爸爸質疑雨傘運動有外國勢力介入,女兒感到底線被踐踏,「No!你邏輯好有問題!」雙方爭辯不休,關係亦日漸惡化。丁丁坦言,不清楚爸爸具體職務,只知他每日在家中全副裝備,收到傳召就出門。十月初爸爸接到總部傳召,女兒當晚決定去佔領區社工站通宵留守,爸爸知悉後留下一句:「咁你去囉,你返咗去就唔好返嚟呢個屋企,你自己諗清楚,我唔會認你呢個女,你有乜後果你自己自負。」
此後父女關係斷絕,爸爸要求女兒搬走,又寄短訊指不想在金鐘或其他佔領區與女兒成為敵人,在行動中拘捕她。丁丁在媽媽幫助下搬到數十呎劏房獨居,她說學會獨立,兼顧佔領和副學士學業。去年十二月十一日金鐘清場,她在考試中途趕去金鐘,「考考吓試聽到警車聲,我就覺得係去金鐘,跟住我怯到乜咁,即刻放低份卷走人」。她瞄一瞄記者,連忙補充「(試卷)答完㗎喇!答完㗎喇!」
清場後媽媽勸女兒搬回家。丁丁認為父女需更多時間,最快學期完畢才有望搬回家。她說沉澱佔領運動的經歷後,會繼續爭取民主,但焦點更長遠,不着眼一場佔領運動,「你可以正常生活,但係人哋一問起嗰陣,你要噏得出,你想要啲乜嘢真普選,點樣先叫爭取,點樣先叫長期爭取,你個心態要always ready(隨時準備好)」。
承認當初想法幼稚
面對警察爸爸,丁丁承認當初想法幼稚,不懂處理家庭關係。她指雙方都要釐清角色和身份,在家中避免將警察和爸爸角色、示威者和女兒角色混淆,但想理性討論未必奏效,「大家都係血濃於水,都要用感性去解決一啲問題。如果達成唔到共識,基於佢係我父母,讓吓佢囉」。她說做冬踏出第一步,未來盡做女兒責任,「好似幫佢拎吓嘢,陪吓佢出去,斟吓水畀佢,令佢覺得自己仲係一個爸爸,仲有呢個女,起碼我用唔同態度對佢,我自己個心會舒服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