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十一月底佔領運動期間,特首梁振英呼籲市民多往清場後的佔領區消費,大批市民隨即趁旺角彌敦道清場後「響應」到旺角聚集「鳩嗚」。警方高度戒備,亮出警棍,作出大規模驅散及逮捕行動。兩名男女指當時途經現場,卻分別遭警員毆打甚至非禮,認為警方行動違法及侵害人權,前日入稟高等法院向警務處處長及涉事警員追究,各索償至少一千萬元。
記者:楊家樂 潘柏林
這是首次有市民就警方於佔領行動期間涉嫌濫權入稟索償。原告為男子劉文昌(譯音)及十九歲女生Alice,他們分別透過同一間律師行入稟,控告警務處處長;劉同時控告兩名不知名警員,指兩人當時身穿白衣及藍衣,並附上傳媒拍下的照片。案件已排期今年七月九日開庭,進行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男遭拘留兩小時始送院
警方於去年十一月廿六日下午完成彌敦道清場。劉在入稟狀透露,同日晚上十一時許,他途經豉油街與彌敦道交界,遭數名警員無故粗暴襲擊,當中包括上述兩名警員。其後他遭非法拘留兩小時,始獲救護車送往廣華醫院接受治療。
劉指警員施襲過程被傳媒拍下。記者昨翻看傳媒放上YouTube的片段,可見劉遭多名警員壓在地上,已失活動能力。一名穿警察背心及白色衫的警員,用膝頭猛力撞向他的頭部,另一名身穿藍衫的警員則踢向他的頭,令他緊閉雙眼及大叫,狀甚痛楚。現場市民紛紛大聲勸喻警員冷靜。
女稱被拳打致脊柱前凸
至於女生Alice則於入稟狀透露,她於去年十一月廿七日清晨途經旺角,先遭一名女警喝罵,其後被一群警員毆打。她指一名男警蓄意非禮她的左邊乳房,另一名女警抓住她的頭髮,大力拉扯她,令她頸部受傷,又扭她的臉及下顎,拳打她的頭和臉。她被推倒地上,遭多名男女警毆打,更有一名女警將她拉起,把她的頭猛力撞向路邊金屬欄杆。她翌日因頸痛前往照X光,發現脊柱前凸,數日後驗傷再指雙腳有多處瘀傷。
兩名原告指警員的行為屬非法,形同施用酷刑及非法禁錮,嚴重侵害人權,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而警務處處長須就此負上責任,遂興訟索償,更謂金額至少一千萬元,但需再諮詢大律師意見。
就讀中學的Alice上月曾接受傳媒訪問,稱當時因前方人士起哄,她欲上前看看,被從後湧至的警察扯跌,撞傷頸部,一度頭暈作嘔,但未有提及遭男警非禮。記者昨致電Alice,她指入稟狀內容是與律師商討後得出的結果,目前不方便透露太多案情,僅表示自己未有報案,並叫記者與其代表律師商討,惟代表她的黎律師拒絕回應記者提問。
本報就警方有否接獲相關市民投訴或入稟狀,曾否被要求提供相關警員姓名和資料及是否拒絕等問題,向警方查詢。警察公共關係科發言人回應指,警方會了解事件。
案件編號:HCPI36,3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