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勝訴亦難獲足額賠償

若勝訴亦難獲足額賠償

【法律意見】
案中兩名市民分別向警務處處長索償,更揚言金額至少一千萬元。其實亦曾有市民入稟告「一哥」,索償額達一億元,雖然最終勝訴,但法庭裁定她只可獲賠八萬元。有法律界人士指出,索償額需根據原告背景及受傷程度而定,一千萬元屬誇張,即使勝訴亦不容易獲足額賠償。
市民入稟控告警方濫權的案件時有所聞,但只有小部份成功索償例子,大多失敗告終,亦有部份個案沒有後續報道,或已庭外和解。

宜先報警刑事檢控

翻查資料,女商人馬桂珍指警方問話時非法禁錮及侵權,向「一哥」索償逾一億元,雖然勝訴,但僅獲賠八萬元。聲稱遭警員虐打致患恐警症的青年胡樹彬,向「一哥」索償七百七十萬元,但被判敗訴。遭淫警梁禮仲在旺角警署內強姦的十九歲少女,向「一哥」索償約一百五十萬元,但一直沒有排期審訊。
執業律師梁永鏗表示,事主可就人身傷亡提出任何索償金額,「寫一億落去都得」,但即使勝訴,法庭也要考慮事主的醫療需要、工作收入損失及痛楚程度,「加嚟加去,一般唔容易去到成千萬呢個數」,除非事主癱瘓或失去自理能力。
梁又謂類似案件只需控告警務處處長,便可確保勝訴後獲得賠償,未必要控告涉事警員,除非「你話佢落咗班,冇着制服,行過打吓人啫」。
不過梁認為本案原告現時入稟或太急進,既然民事追索期長達三年,應先報警待警方調查,以獲得更多資料用於訴訟,假如最終刑事檢控入罪,事主的民事索償便更容易。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