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簽《忠誠協議》後染梅毒離婚老公分多啲

妻簽《忠誠協議》後染梅毒
離婚老公分多啲

很多人對婚姻都有危機感,重慶就有一對夫妻簽署了《夫妻忠誠協議》來給婚姻多層保障,豈料簽約半年就出事。王虎與李曉在2007年結婚,婚後共同打理一家小店,還在武隆縣城買了房子,生活不錯。

前年,是二人結婚第6年,將迎來7年之癢的魔咒。兩人決定在當年1月簽訂《夫妻忠誠協議》,約定「如果其中一方出軌,出軌方即自動放棄一切財產,淨身出戶。」協議還特別註明:「出軌,即捉姦在床」。簽約後,兩人對未來充滿信心。但是半年後,李曉被查出患有性病,梅毒。但王虎沒患梅毒,他回憶起,近一年妻子常不回家,想必是與外人發生不正當關係。

王虎多次追問妻子患病原因,李曉都沒正面回答,有時直接不予理睬,雙方常因此爭論不休,走到了冰點。2013年8月,王虎以妻子違背《夫妻忠誠協議》,及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向法院起訴離婚,要求分得所有夫妻共有財產。

法庭上,李曉說自己沒錯,反對丈夫的不信任感失望,同意離婚。又表示王虎有穩定工作及收入,自己則無依無靠,要求分得房產,其他財產雙方平均分配。

王虎反駁,雙方已經簽訂《夫妻忠誠協議》,李曉患梅毒,說明在外與其他人發生性關係後,有出軌行為,就應按照協議約定,淨身出戶。

經查明,王虎與李曉的共同財產約48萬元(人民幣‧下同),共同債務2萬元。法院認為,《夫妻忠誠協議》合法有效,具約束力。李曉雖患有梅毒,但梅毒的傳染途徑非只性接觸一種,不能證明她與其他異性有不正當的性關係,所以不符合淨身出戶情形。不過李曉沒有對患梅毒作出合理的解釋,導致夫妻關係惡化,為此,王虎分得夫妻共同財產60%,李曉40%,夫妻共同債務各承擔一半。

雙方對財產分割上有異議,均上訴。但日前,市三中院維持原判,認為王虎多分財產並無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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