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少年毒販 監期迥異 雙失者重囚16載 智商偏低減刑

兩少年毒販 監期迥異 
雙失者重囚16載 智商偏低減刑

【本報訊】法庭打擊毒品罪行向有判刑指引,主要考慮毒品多寡,除非極其年幼,否則青少年與成人的判刑沒差別。兩名販運毒品「K仔」、犯案時均未成年的少年昨在高等法院同被判入獄,其中智商偏低、為了心儀「女神」才犯案的少年因情況特殊,獲大幅減刑至四年四個月;另一名為還債三千元而以身試法的十六歲少年,則重囚十六年。
記者:梁偉強

兩名被告分別是姓王(十六歲)雙失少年及現就讀中四的呂晉碩(十七歲)。王被控販運八千三百三十克氯胺酮(K仔),市值一百二十一萬元;智商偏低的呂則販運五百五十克氯胺酮,市值八萬九千元。兩宗案件分別由兩名法官審理。
根據案情,王於去年五月二十日在黃大仙宏景花園販毒被捕,警誡下自稱在遊戲機中心認識一名男子並獲借三千元,但王無力償還,遂答應販毒。代表律師說王無心向學,中學三度留班,包括讀過三次中二,案發時失學失業,誤交損友,他因父母過份溺愛被寵壞,父母在求情信中形容兒子頭腦簡單,易受唆擺。
法官潘敏琦指年輕人明知法庭判刑絕不手軟,仍為錢以身試法,感到費解。她說王並非極年幼,涉及毒品數量龐大,只有認罪才是求情因素,遂判監十六年。
至於另一被告呂晉碩則於二○一三年七月十一日在粉嶺華明邨販毒被捕。他在警誡下稱替一名十四歲男同學取毒品,男同學會在內地請他食飯作報酬。

17歲仔為「女神」犯案

代表律師昨指,華明邨的毒品由呂所心儀的十四歲少女保管,呂明知她已有男友,但為見她一面才上門拿取毒品。律師又指呂智商偏低,有專注力不足及過度活躍症,也曾留班,學業及操行欠佳,初中頭四年累積記缺點九十五次,犯案後經藥物治療已改善,曾獲傑出服務獎及品格進步獎,校內師生也替他求情,形容他變得樂於助人及有禮貌。
暫委法官潘兆童認為呂受唆擺犯案不足為奇,考慮其背景獨特,遂將十一年半的判刑起點,大幅下調至七年,再因他願意替警方作證及認罪,終判監四年四個月。
案件編號:HCCC64,47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