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丁屋發展商及11名原居民,控告各人申請丁屋建築許可證時,涉嫌串謀詐騙地政總署,發展商亦被控涉嫌貪污。
沙田丁屋發展商涉貪同被控
其中一項控罪指,發展商涉向沙田鄉事委員會主席提供數以百萬元,作為優待申請建築許可證的人士的報酬。翻查資料,時任鄉委會主席是莫錦貴,且一直連任至今,但未在今次被起訴之列。
廉署案情透露,其中一項控罪,指81歲丁屋發展商康沛發展經營者李欽培,涉在2008至2011年間串謀沙田鄉委會主席,由主席向李介紹申請建築許可證的原居民,並使主席在沙田鄉委會與地政總署事務往來上,對有關原居民予以優待,事後主席獲李提供其中八人每名不多於20萬元的報酬。
另一控罪指其中六名原居民,涉串謀康沛發展當時的秘書詐騙地政總署,虛假表示各原居民從無與任何人訂立任何協議轉讓土地,及虛假表示是各自地段唯一合法及實益擁有人,致地政總署向各人發出建築許可證。12名被告獲准保釋,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
事件中鄉委會主席莫錦貴連任至今,他曾在2009年獲頒銅紫荊星章。他在2011年坦承被廉署拘捕,並獲准保釋候查,但當時仍堅稱不知被捕原因。他時任大圍村原居民村代表,按規定有權力確認誰是可享建丁屋權利的原居民,但須由村代表向地政總署提交證明書及宣誓書,確認不會與他人分享丁權。
■記者馬志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