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蛋需附衞生證明

進口蛋需附衞生證明

【本報訊】本港每年進口20億隻禽蛋,但進口監管寬鬆。因應禽蛋有傳播禽流感風險,施政報告提出加強禽蛋進口規管,今年向立法會提出修例,規定進口禽蛋需附有來源地衞生當局發出的證明,希望從源頭加強監管;年內也會完成本港應否保留活家禽銷售的研究報告。

售活禽研究年內完成

本港每年進口禽蛋中,11億隻來自內地,約5億隻來自美國,2億隻來自泰國、1.3億隻來自馬來西亞及數百萬隻來自台灣。消息人士表示,現時進口活雞需附有衞生證明,但進口禽蛋沒相關要求,進口商只需確保禽蛋適宜供人食用。但由於港府與內地有協議,已透過行政措施要求內地供港禽蛋需附有衞生證明。
近期台灣大規模爆發禽流感,本港暫停從台灣進口禽蛋。因越來越多科學證據顯示禽蛋有傳播禽流感風險,食物及衞生局今年上半年會向立法會提交草擬法例,規定日後進口禽蛋要附有來源地的衞生當局證明,並且正與美國等禽蛋來源國商討。蛋業商會理事長楊金炎表示,贊成規管禽蛋進口,現時美國等地進口禽蛋,大部份都附有衞生證明,立法實施問題不大,只會增加成本2%至3%。
另外,食衞局委託顧問研究本港應否保留活家禽銷售,及活禽業未來路向,今年內會完成,之後會諮詢公眾。
消息人士表示,政府會鋪陳現時活禽業情況,如政府每年動用數千萬元公帑,化驗活雞是否帶禽流感病毒,「街市每隻雞政府支付20元化驗」。政府會諮詢市民是否值得為吃活雞,花公帑作化驗。現時日本等不少地方,不會在零售層面出售活禽。若市民認為不需有活禽業,政府會再研究跟進做法。
■記者陳沛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