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爭產上訴押後裁決

霍家爭產上訴押後裁決

【本報訊】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三百億元遺產案,就是否重開爭產官司,長房三子霍震宇提出的上訴案續審。反對重開官司的霍震寰一方昨指,涉爭議的南沙項目回購權,只是一個權益,它本身並非股份或利益,再加上回購權在2012年和解前已過期,故不屬於遺產。霍英東的元配呂燕妮站在霍震寰一方,並希望維持家庭和諧。上訴案審結,法官押後判決。
代表霍震寰的資深大律師張健利指,是否行使和解協議中提及的回購權,責任在於霍震寰、霍震霆及家族旗艦公司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而回購權在07年已到期。

霍英東元配支持原審結果

南沙項目的股權已轉讓予主責慈善的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霍震霆的代表大律師梁允信稱,沒有人承諾會將股權回購,而會計師的報告亦沒指回購權仍然有效。
至於元配呂燕妮、霍英東妹妹霍慕勤、二和三房成員,均支持原審判決,及希望維持家庭和諧。
案件編號:CACV13、16、17/14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