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告鄧建雄力數前內地女友X的不是,但據X之前向記者透露,她是在兩人談婚論嫁之際,方知被告已婚,她欲分手,被告卻要求她來港陪他三天。
X指,被告將X的裸照傳送給其友人,更向她的兒子說她是妓女,令兒子不再接聽X電話和跟X說話。X感到痛心,終於去年初在湖南乘9小時火車來港報警。
不敢回湖南老家
據控方庭上透露,被告發送多個短訊予X,如「你6號不見面,出其他的」、「等仔永遠抬不起頭做人」、「你媽媽在廣東做妓女的,收1,000元,現在收1,500元,是否很自卑有這樣的媽媽」等。被告又軟硬兼施,威脅要發放裸照之餘,同時又發短訊給X問:「想你,你要甚麼?」
以上種種令X感擔心和害怕,更不敢回湖南老家。她終決定報警,並相約被告與記者在上水警署外見面,詎料被告情緒激動下襲擊記者。
■記者林綺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