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指戳港鐵男職員胸罰款

商人指戳港鐵男職員胸罰款

【本報訊】商人陪同兩名親戚乘搭港鐵,被職員揭發其中一人違規使用優惠票,須支付500元附加費。商人拒付,直指職員歧視他的親戚,更在警員到場調停時爆粗,並用手指戳向一名男職員的胸口,留下紅印。商人昨於觀塘法院承認普通襲擊罪,連同罰款及賠償共須支付五千五百元,是原有附加費的11倍。
辯方昨求情指出,報稱商人的29歲被告鄭志康,亦有兼職任飲食業員工,月入六千元。他在深圳有一名22歲妻子,今次犯案只因一時衝動。

內地親戚用優惠票遇查

被告承認於去年12月13日在港鐵坑口站車站控制室內,襲擊一名顏姓港鐵男職員。案情透露,被告當日與兩名親戚在坑口站入閘,遭一男一女港鐵職員發現其中一名親戚使用優惠票,遂將三人帶到控制室內作進一步調查。
其後顏向被告解釋《香港鐵路附例》,並要求其親戚支付500元附加費。被告卻指顏歧視他的親戚,拒絕支付,顏遂召警到場協助。但警員到場後,被告情緒激動,用粗言穢語責罵顏,其後更突然用手指戳向顏的胸口。顏胸口疼痛發紅,需送院接受治療。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昨判被告罰款三千元,另付堂費二千元及向顏賠償500元,合共五千五百元。
案件編號:KTCC177/15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