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東北撥款案】
【本報訊】兩名反對新界東北發展前期撥款的示威者張貴財與周諾恆,被控去年6月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未有遵守秩序等罪。兩人早前指控罪定義抽象空泛,損害二人言論自由的權利,有違《基本法》,要求撤控。但裁判官昨裁定控罪合憲,案件排期於5月1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
被告坪輋村村民張貴財(48歲)與社運人士周諾恆(30歲)於上月提出法律爭拗,指去年6月13日爬上立法會停車場對出天橋掛巨型條幅,是和平示威行動,或可能有不遵守秩序,但沒有擾亂秩序,惟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法》就遵守秩序的描述太抽象空泛,就此添加刑責並不合理。
法庭昨裁定控罪合憲,理由押後宣判。案件審期五天,控方將傳召12名證人。
案件編號:ESCC3406/14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