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一二善於控訴的市民,以生活受擾亂、精神狀況受影響為理由,把戴耀廷告上法庭,要索償精神賠償費。
原以為比較流行的索償法,是在延誤的班機上鬧一點事,就可以如願以償。不過這也得冒上被帶走的風險,倒過頭來要罰款完事。這下學到了,你本尊安坐家中,看着某某不順眼,也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一筆眼冤費、洗眼費、噁心費。
若開此先例,索啊索,某些人特別是某人,怎一個愁字了得?學一些議員拖朋友落水的論證法,我也有許多朋友,其中有失眠病患者,發我求救短訊申訴:又見那廝,受不住了,快要瘋了。我竟心有靈犀,直接回覆:你就當看驚慄片好了,平日荷里活大製作還嚇你不着呢。對方回我:不,只要聽過他一句話,就要好幾小時沉澱,依然噁心不止,翻看周星馳也幫不上忙。我只有再回覆:現在已經夜深,請將怨念收細,我也自身難保。
我的確難保以後會怎樣,有遠方朋友說隔海看這專欄,認不出以前的我。以前答應過自己,評就評,罵就罵,不作人身攻擊,雖然做不到像林司長那樣,用Alex稱呼人家,以示親切,但,起碼別用人家的花名開玩笑、責人要視乎其所能受,等等。現在,這些戒全都破了,修行如水中花鏡中月,淪為無根之木,這筆失修費,蘋果稿費是萬萬賠不來的。
其實我們本無事,苦為世味誘。有好食好玩的紀錄片不看,誓要看重口味新聞,明知其中有虎狼日夜出沒,卻偏向虎山行;不甘願做鴕鳥,忽然歧視鸚鵡,只不過為愛我們所住的地方。情之所起,一往而深,氣死了還可以再生,這癡情無價,向自己索償好了。至於痛心疾首費、歪理轟炸費、護城疲勞費、奢望失落費、夢想幻滅費、徒勞無功費、前景擔憂費、氛圍恐怖費、嘴臉嚇人費、親友爭議費、關社犯賤費、良心作祟費、廢人容忍費……若然事前居然有保險公司肯受保固然好極,不然,就權當是學做一個負責人公民的學費好了。
民情報告沒寫這個,在此補充,忠告公民:社會不正常,我們五臟六腑更要確保正常運作。為此,以後跟人說保重,還要多加一句:十一點過後乃護肝時刻,勿看新聞,莫傷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