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共願難成港人共識(自由撰稿人 周信) - 周信

政府共願難成港人共識
(自由撰稿人 周信) - 周信

警察成功清場,特區領導有方,中央應予表揚,在不需出動解放軍及不流血的情況下重奪三個「暴徒」非法佔領長達七十多天的市區要塞,成績的確比八九六四的天安門事件處理得更好。
為了不讓死灰復燃,「平亂」工作由「清場」進入「清算」階段,表面的理據及口號當然是「伸張法治」,實質的作用及目的則明顯是煩擾及阻嚇曾經參與佔領行動的活躍分子不能捲土重來。
由於佔中三子及不少同行者已自動投案,為了勸阻更多人加入他們的行列,及不讓他們借勢增加輿論對政府的壓力,所以警方一定要先下手為強,除了盡快把所有涉嫌人士拘捕落案,亦立即策動另一波的批評,把一切責任都歸咎於運動的倡議者和領導,令他們不可借助公共力量輕易言退。
一旦官司纏身,除了以抗爭為專業的人士如長毛,還可以繼續全時間投身社會運動或公眾活動,其他人士根本煩不勝煩,活動力自然大減,戰鬥力更無以為繼,對特區政府來說自是正中下懷。
在曾蔭權時代,社會中縱已有不少壓力團體及群組,但卻少有全面的合作,甚至是每年一度的七一大遊行,議題也越來越見分散,行動再不能增加任何凝聚力,這趨勢當然會有利於政府的管治,如果官員能趁機建立及爭取更廣泛的民意支持,因為反對建制及反對政府的陣營沒有足以一呼百應的強勢領袖,反之政府在游說他們時卻可以逐個擊破。
梁振英上場後,並沒有延續這個「分而佔之」的策略,反之所做的每一件事及推出的新政策,卻不斷刺激及鼓勵反對聲音與力量的融合,令民怨持續升溫至民憤。
中聯辦把這個升溫過程定性為外部勢力幕後發動所致,在社會民生經濟的事務方面,單憑外部勢力搞事,如果市民滿意,根本不可能把問題鬧大,如果民情洶湧,特區政府的施政其實亦難辭其咎;幸好如今鬧大的,是政改爭拗及佔領行動,由於是「外部勢力」直接挑戰中央主權,特區政府必須奉命而行,非由特首施政引致,所以特區政府可以放手「還擊」,不愁會「惹事上身」。
警方不斷高調拘控示威人士,當然會引起頑抗分子的更大不滿,且有刺激他們再次結合的風險,但由於佔領行動缺乏真正的領袖(佔中三子只求全退,雙學代表各奔前程,泛民分裂程序加深),不再有人會為此挺身而出,加上缺乏聚集群眾的焦點議題及大場地,所以因「清算」而令佔領行動再次興起的機會絕對不大,反之對群眾特別是學生與家長的阻嚇作用卻會立竿見影,而過去的活躍分子活動力短期也會因此大為收斂。
在反對力量進入「大挫折」的階段,政府推出第二輪政改諮詢,標榜實現人大八三一決議案是市民「共同願望」。這個報告結論絕不可能是市民今天的共識,充其量只可說是特首或政改三人組的主觀願望,更不可能是香港人的「共識」,但由於反對派自身難保,對於政府這類「文字挑釁」已再無反抗反擊之力,所以政府可以順利再下一城,自覺已確立及確認了香港市民的共識,向完成中央給予偉大使命的目標又再邁進一步。
香港人有甚麼「共同願望」?「袋住先」一定不是,「機不可失」是否有機?答案非但不是絕對,甚至是一半一半也不太可能。
香港人反對佔領或佔中的人佔多數,尤其是在後期,這是不爭的事實,但要證明香港人超過半數願意接受人大的決議案,還有待市民的進一步表態,不可能單靠一個以「機不可失」為題的政府宣傳短片播出次數及支持言論便遽下結論,尤其是在有關篩選的細節還未交由公眾深入討論之時。
政府希望市民「袋住先」的是甚麼?不可「失」的「機會」是甚麼?其實還未有具體內容,政府便已要求市民照單全收,道理根本說不過去,所以「共願」、「共識」的說法絕對是某些人的一廂情願。
有人認為只要是「一人一票」,便應「乜票都要」就是香港人的「共願」與「共識」,因此在有關篩選的細節上反對派不應太多堅持,但要說服香港人接受這種心態,政府絕不可能「一說即合」,更不可能由一個欠缺民意基礎與支持的政府提出,中央若還一意孤行,香港人的最終反應會是逆來順受還是頑抗到底,沒有人能說得準,現在亦言之尚早,但「清算」的阻嚇力卻不會再奏效,因為香港人今天仍可選擇自由去留。

周信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