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示威區 永久設限 泛民:再咁搞唔使聽意見

立會示威區 永久設限 
泛民:再咁搞唔使聽意見

【本報訊】立法會秘書處因應早前的佔領運動,提出六項新規定,包括示威區及立法會廣場限每天上午7時至晚上11時開放,又禁止帶帳篷、生火,甚至使用擴音器時「正面不得對着立法會綜合大樓」等。行管會昨開會討論,泛民主派表明反對,但最終在建制派支持下通過成永久規定;有社運人士預告未必按新規定示威。
記者:陳雪玲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出席行管會後表示,立法會秘書處上周就立法會示威區採取臨時措施後,上周再諮詢全部議員對新措施意見,他和秘書長亦與泛民部份議員於上周五討論有關指引,最終敲定新六項新規定,包括示威區及立法會廣場開放時間為早上7時至晚上11時。曾鈺成指,鑑於有議員和傳媒提出立法會會議可能有時到11點仍然未完,應該繼續開放場地,因此彈性處理,即開放至晚上11時或立法會會議結束後1小時,以較遲的時間為準。其他措施包括禁止示威者攜帶帳篷、不能在示威區內生火、禁止塗污牆和地板等。

社運者:未必跟新規定示威

曾鈺成指,會議上秘書處報告時,指已諮詢所有議員的意見,當中大部份意見都贊成採納秘書處的6項建議,故全部建議都獲採納。泛民認為原有指引已足夠,不需要修改規定,但由於建制在行管會佔多數,在他們支持修改下,決定落實有關措施。據了解,70位議員中,除曾鈺成作為主席不表達意見外,獨立議員黃毓民亦未表達意見。
民主黨主席劉慧卿反對修訂,擔心會發出立法會不歡迎公眾示威的訊息;公民黨陳家洛亦反對修訂,指立法會的保安越收越緊,並非好事,「再咁搞落去,立法會以後唔使聽意見」。
立法會示威常客、社民連副主席吳文遠批評人民的議會對示威權諸多限制是荒謬,直言在認為適合情況下,未必跟新規定示威,「立法會入面彰顯唔到民意,官員又唔理,如果連示威呢個最後渠道都要限制,只會惹來更大反彈」。曾鈺成早前指,若示威者經勸告後不遵從指引,或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