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是法國巴黎的《查理》,我們是香港特區的《蘋果》。
《查理周刊》遭遇恐怖襲擊,舉世震驚,法國各地300萬人遊行,35國元首官員手挽手加入隊伍,到處都是「我是查理」。
《蘋果日報》大樓和黎智英寓所被投擲燃燒彈。雖然泛民譴責暴行是要傳媒滅聲,記協控訴兇徒是要燃燒新聞自由,但香港689人選出的特首梁振英,在公開場合面對記者提問事件,不發一言,沒有回應。身兼行會成員的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更不忘呼籲,公眾毋須立即「上綱上線」,將案件與新聞自由扯上關係。
建制派這類言論,大家不會覺得陌生。去年二月,《明報》高層劉進圖被斬至重傷,全城譁然,建制派卻不斷淡化案件與新聞自由的關係,立法會更通過了一項對「新聞自由」隻字不提的譴責兇徒動議案。
所以,當我看見昨日網上有人將"Je suis Charlie"的Charlie,改成《蘋果》報頭那個咬了一口的紅蘋果,心裏只有感慨。
巴黎槍手野蠻屠殺17人,激發文明社會捍衞言論自由、對抗恐怖主義的義憤。新華社昨日卻發表一篇英文署名評論文章,認為西方國家應探討恐怖主義的成因,思考言論自由的界限;《查理周刊》描繪伊斯蘭教的方式向來備受非議,全球大部份地方都不會刊登,《查理》卻堅持出版,把言論自由推至極限。文章作者認為,不能把巴黎恐襲簡單歸類為對言論自由的衝擊,因自由本身有限度,羞辱他人宗教信仰不包括在內。
我想,周日上街反對恐怖主義、捍衞言論自由的國家領袖也好平民百姓也罷,未必都認同《查理周刊》的意識形態、支持《查理周刊》的立場取向。但他們都清楚,他們要守護的,是「我不贊成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衞你的言論自由」這基本價值。
由2012年9月至去年6月,已有多宗針對壹傳媒的暴力襲擊案,包括向《蘋果》大樓投擲紅油彈、拋擲菜刀;開車撞黎智英寓所大閘,留下斧頭和開山刀恐嚇;焚燒《蘋果日報》等等,至今未有一宗偵破。兇徒仍然逍遙法外,針對壹傳媒的暴力程度卻不斷升級。
無論你是否《蘋果》的讀者、是否認同《蘋果》立場,都不應該對侵犯新聞自由的行為麻木。麻木比汽油彈更恐怖,在這個意義上,我們都是《蘋果》。
陳沛敏
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