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派出兩名師姐喬裝18歲搵工少女搗破賣淫集團,過程中有成員接見師姐,準備傳授用雪條及爆炸糖替客人口交的技巧,而身為童軍領袖的首被告更欲率先「試鐘」。法官斥五被告有組織犯案,首被告更令童軍蒙羞,判他監禁2年9個月。
記者:蔡曉楓
五名被告依次為獨木舟教練兼童軍領袖的李仲樑、無業漢伍廸倫、女被告葉敏玲、馬邁豪及許念恩,年齡介乎27至41歲。他們被控共兩項企圖導致另一人賣淫罪。李及女被告不認罪受審,其餘三人則認罪,當中伍屬集團的領導人物,昨被判入獄兩年,餘下三人被判監13至24個月。
先「試鐘」成犯案動機
法官指案件雖不涉及威逼未成年少女及跨國成份,但五名被告有組織地犯案,李負責招攬,伍安排工作及指示女被告講解工作情況,伍在眾被告中屬領導。馬是馬伕,許則安排試鐘及指導。法官續指李的童軍身份令該機構蒙羞,他以介紹人身份首先試鐘,是其犯案動機。
案發於2013年7月至8月,警方派出女警鄭鳳婷(24歲)及戴嘉寶(23歲)以化名Yob及Mandysze展開行動。Yob在智能電話應用程式留言搵工,獲李和伍聯絡。Yob其後與五名被告會面,女被告講解服務細則,着Yob別在車上、戶外及客人住所提供性服務。Yob被問及接客底線時透露,拒絕肛交及來經時接客。女被告稱會替她揀客兼有馬伕,保證每次可賺約600元。
其間,女被告要求帶Yob到賓館鑑賞其身材及拍照,並教授以雪條和爆炸糖替客人口交的技巧。伍要求即席測試,此時Yob藉詞離開。Mandysze其後跟李及伍會面,獲保證月入2.5萬元。五名被告於同年9月被捕。
案件編號:DCCC4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