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會客室

蘋果會客室

◆昨日B8版〈職場慧眼〉專欄與周三重複,特此向張慧敏小姐及讀者致歉;張小姐新文章可在《蘋果》網站瀏覽。

◆昨日A4版「新地案律政司不申請加刑」的報道,內文提及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已就刑期提出上訴,但不會就定罪提出上訴」有誤,正確應是郭已就定罪提出上訴,但不會就刑期上訴。特此澄清。

《蘋果》會客室是本報與讀者及廣告客戶的溝通橋樑,歡迎來函或來電提供意見、或指正錯誤。

電話:2929 0000
傳真:2370 3283
電郵:mailto:[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