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復旦大學學生投毒致室友身亡一案,昨日由上海高級法院作出二審宣判,裁決駁回被告林森浩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原判,報請最高法院核准。法官在判詞中稱,二審辯護人提出的被害人黃洋死於爆發性乙型肝炎的質證意見不予採信。林所犯故意殺人罪行極其嚴重,不予從輕處罰。
法庭內,一直站着聆聽審判的林父,聽到宣判後跌落椅子裏,泣不成聲,久久無法動彈。被害人黃洋父母也情緒失控,痛哭不止。二審宣判後,林森浩通過媒體發表聲明稱,若死刑核准,希望能將遺體捐贈給醫院。他表示將聘請律師在最高法院死刑覆核階段,陳述二審提出的疑點,「我真的不是故意殺人」,並希望「我的悲劇,能讓世人吸取教訓,希望一起相處的人,能多些體諒和友愛,很多一念之差的錯事,希望能借助愛和謹慎,懸崖勒馬,鑄劍為犁」。
用化學劑毒死室友
2013年愚人節,復旦醫學院研究生林森浩將劇毒化學試劑注入寢室飲水機致室友黃洋中毒身亡。2014年2月,法院一審判決林死刑。一審宣判後,復旦學生曾將一份不要判林同學死刑的求情信遞交上海高院,隨後又寄出學生簽名的聲明書。不過,被害人黃洋的父母表示不能接受學生的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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