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入2015年,短短一個星期已經覺得今年的節奏很快,單單是過去兩三天及下星期已有幾件往前看對香港整體及我們個人的意向及利益有莫大影響的事情,比如說李克強總理在深圳考察時提及到滬港通後下一步可以考慮實行深港通。
本周二特區政府向港澳辦提交連附件超過1,100頁、由去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公佈政改框架決定至12月15日佔領區清場期間發生的「民情報告」,以及周三林鄭司長向復會後的立法會公佈政改第二階段、為期兩個月的諮詢文件。
行政長官2015年施政報告將於下周三在立法會公佈,及後2015/16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亦會在2月公佈。
為期兩個月的政改第二輪諮詢期亦會在農曆新十五後結束,特區政府會在今年第二季將實行2016年立法會選舉及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辦法的有關法案呈交立法會進入立法程序及表決。
上述幾件大事情的開局對香港今年的財經、政治、民生進程都有莫大及長遠的影響。一年之計在於春,特別是經歷過去年佔中及佔中前社會各階層及民意的撕裂,以及一系列佔中時發生的涉嫌違法行為的執法行動,包括刑事檢控可能激發的進一步滋擾及撕裂。
面對種種的縱橫交錯、前所未有的大是大非,我們應該用清醒以及客觀的頭腦去分析。我了解到的是,看我專欄的讀者大部份是在工商、財經專業界拼搏、奉公守法的選民、納稅人以及要供樓人士,換句話來說,你們都是維護法治及公帑貢獻者,會客觀思考。
四個宏觀考慮因素
剛宣佈的政改第二輪諮詢的細節這裏不談了,因為政府及傳媒已廣泛報道,大家可以慢慢斟酌。可是我們應該了解到整個政改過程,最難過的一關是方案進入立法會需要三分二贊成票才能在2017年實行一人一票選特首。因此,2016、2017年政改方案是原地踏步或向前邁進一步會在第三部曲有果斷的方向性決定。
以下我希望精撮地與大家分享幾個比2016及2017年政改更不容忽略的宏觀的考慮點:
1)香港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香港沒主權,管治香港的一切都要依照基本法及香港法例執行。回歸前150年,香港亦沒有主權。
2)2017年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只是根據基本法、人大常委決定及本地立法邁向普選路線圖的其中一個里程碑,需要與現有的選舉制度、有連貫性及為2017年後的選舉制度有一個進程及方向性的描述及共識去推進。
換言之,若2017年選舉制度是原地踏步的話,會令整個民主化及普選的進程呆滯不前,未來的里程碑亦要往前移。
3)領先有民主政制國家的管治制度建基於政黨政治及其管治班子由議會選舉出線最多的政黨成為執政黨或執政聯盟組成,其元首並非由選民一人一票選出來,而是由其所屬執政黨內部機制選出來,選民可一人一票選的只是他們所屬地區的議會代表。
因此,香港實行2017年由選民一人一票選特首是絕無僅有的一個例子。亦因此,公民提名特首候選人更加談不到。
反過來說,我們的立法會及區議會選舉已實行選民提名多時,當然尚有空間把立法會候選人的提名及選民基礎進一步擴大。
然而,這是需要靜心傾及在2017年選舉後才能實行。換句話說,現階段已超了時去談大動作地把2016及2017年選舉辦法修改,包括建議中的白票制度應與立法會及區議會選舉同步進行等,都是在時間性上不切實際的妄想,我們不要嘥氣及把次序的先後打亂!
4)香港本來就是全民就業,有充足的儲備及國際認可的頂級主權評級,可謂太平盛世,絕大部份其他國家望塵莫及。在這前提下,我們需要走違法的公民抗命及癱瘓政府、經濟及社會運作等的極端行為嗎?五百萬合資格的選民在今明後年投票時會認同嗎?
施政報告的重中之重
下周三行政長官將公佈2015年施政報告。我認為施政報告的重中之重應該是土地供應,因沒有新、較完整及面積較大的土地供應,奇缺的公、私樓未來的供應都不能適時地被規劃及加入進程表去解決問題。
分析得再尖銳一點,用來建私營房屋的新土地只可以增加樓宇的供應,而不會令樓價向下調,原因是,土地樓面價加上不停在上升中的建築成本不會向下調。因此,買不起樓的無殼一族仍然是買不起樓的。
亦因此,土地供應政策的重中之重應是以提供新土地來建公屋及居屋。我同樣地認為用填海來創造土地是不能解決短期及中期的土地供應,因為需克服及跨過的關卡包括環評等需時更多,遠水救不到近火。
因此,如果用作建公屋及居屋的土地是跨黨派及跨區議會及立法會的共同願望的話,政府與區議會、立法會及城規會應攜手及目標一致地把適用的綠化帶改為建公屋及居屋的土地。這屬一個果斷解決重中之重特事特辦的建議。
如這麼清晰的訴求,政府、立法會、區議會及城規會都不能加油fast track辦好的話,那麼他們會需要面對及迫使五百萬選民在今年、明年及後年的三場選舉中,行使他們對交不出功課的候選人及政黨投不信任票的洗禮。
周光暉
mailto:[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