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旬貨車司機駕車行經油麻地果欄時,因撞到停放路邊的一架木頭車後,木頭車繼而撞倒旁邊準備搬貨的果欄東主,令他傷重死亡。法官裁決指貨車司機撞到木頭車前僅有0.9秒時間作反應,而當時現場有大量工人及車輛,他反應不及亦不屬危險駕駛,故裁定他危駕致他人死亡罪脫,但不小心駕駛罪成,考慮案件涉及傷亡,判囚4個月及停牌5年。
60歲被告張耀祥,早前承認不小心駕駛罪,控罪指他於前年10月22日,在渡船街不小心駕駛致果欄東主馮炳釗(54歲)死亡。辯方求情指被告深感內疚,連夜噩夢且須求診精神科,他透過大律師向死者家人致歉,並願給予一萬元慰問金。法官判刑指被告的駕駛態度不當致人命傷亡,令死者親友痛心,考慮他曾有不小心駕駛案底,故不得額外減刑。
案件編號:DCCC622/14
■記者陳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