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專家指車長事發時清醒

控方專家指車長事發時清醒

【輕鐵出軌案】
【本報訊】元朗輕鐵出軌案昨續審,肇事輕鐵車長否認入彎超速導致事故,辯稱當時突然暈倒。辯方神經外科專家報告指被告曾於2005及2010年兩度突然暈倒,惟從未就醫,現經診斷證實患有血管迷走性暈厥,專家認為案發時被告或因昏迷倒下,壓着駕駛控制桿,導致輕鐵未有停車。但控方的神經外科專家反駁,認為被告案發時清醒。

與兩警扮昏迷驗證

控方神經外科專家醫生黃志強昨稱,被告拒絕向他提供聲稱案發時昏迷的資料,他遂與兩名警員親身到輕鐵駕駛室驗證。黃指昏迷的人手腕應十分柔軟乏力,他和警員扮昏迷時根本不夠力抓緊控制桿,因此他不同意辯方專家指被告能壓着控制桿的說法。黃稱,肇事輕鐵發生事故時乘客清醒,但亦受重傷,質疑被告若昏迷,理應傷得更重,惟被告只是前臂受輕傷,與一般人於清醒時用前臂保護自己的動作脗合,推斷被告案發時應清醒。
辯方盤問黃,稱被告案發時或整個身體壓在控制桿上,因此夠力壓着控制桿,黃同意有此可能。輕鐵車長馮仲文(29歲)被指違反《香港鐵路條例》下的故意危害安全罪及僱員疏忽罪,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TMCC3876/13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