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8歲女生報警聲稱遭前男友盜用信用卡,令男友被捕受審。女生以證人身份在法庭審訊中作證時,卻承認一早知道前男友使用她的信用卡,並曾叫前男友清還卡數。她昨於屯門法院承認在宣誓中作假證罪,裁判官李唯治稱案件嚴重,擔心時下年輕人的價值觀及分不到事情輕重。
現年21歲的被告何翠怡(圖)於案發時就讀香港知專設計學院三年級,畢業後從事銷售工作,但因受案件困擾而辭去工作。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一時愚蠢方犯下本案。
案情指被告於2012年報案,聲稱遭姓陳前男友盜用信用卡,警方落案起訴陳盜竊及欺詐兩罪。案件在2013年6月7日審訊,被告到庭宣誓作供,接受盤問時承認說謊,陳終無罪獲釋。被告於去年被捕,警誡下她承認早知陳使用她的信用卡。她獲准保釋至本月29日判刑,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件編號:TMCC51/15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