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以出售健康產品為主的維特健靈(VITAGREEN),欲以同一英文名為奶及豆奶產品註冊做商標,但商標註冊處認為「VITA」會令公眾與維他奶的產品混淆,故拒絕其註冊申請。維特健靈不服,興訟高院提出上訴,要求商標註冊處批准其商標註冊。高院昨判維特健靈敗訴。
法官周家明在判詞中稱,維他奶的商標早過維特健靈做註冊,維他奶多年來以「VITA」進行銷售、宣傳及獲獎,已建立很強的商譽,品牌深入民心,認為若容許維特健靈以「VITAGREEN」註冊商標,會引起混淆。
案件編號:HCMP593/14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