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專題】
本港航空公司收取燃油附加費,無論水平高低,乘客向來只有「硬食」。儘管國際油價最近已跌至五年低位,但現時附加費水平竟較五年前、即油價處於相同價格時貴逾一倍。過去10年間,更有7年出現附加費「加快減慢」情況。學者批評,本港附加費制度透明度低兼過時,「淨係話有一籃子因素,但比重如何衡量無人知」。
記者:鄭柏齡
航空公司收取燃油附加費的做法,起源於2003年,由於當時石油價格波動,對航空業營運造成衝擊,故政府批准航空公司可額外收取附加費。有關費用由2009年底開始改為逐月調整,航空公司現時每月會就此提出理據,然後交由民航處釐訂費用水平,惟當局從來沒有公開當中的計算準則。
學者:附加費制度過時
現時民航處批准包括國泰(293)在內的76間航空公司,收取短途及長途燃油附加費,分別為129元及566元。自去年6月,國際油價不斷下挫,至今已跌至每桶約50美元,相當於2009年5月時水平。但翻查資料顯示,當年油價同樣處於50美元時,短、長途燃油附加費僅為52元及239元。即現時收取的費用,竟較五年前貴超過一倍。
而過去半年油價累積跌幅已達52%,航空公司主要採購的新加坡航油價格亦跌了46%,但同期燃油附加費的減幅,卻只有約33%。記者翻查過去10年數據,更有7年出現附加費較油價「加快減慢」情況。
中大航空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羅祥國坦言:「我都唔知佢(民航處)條數點計。淨係話有一籃子因素,但當中嘅比重,從來無公開過。」
民航處指考慮多項因素
羅祥國表示,燃油附加費制度過時,認為政府應參考歐盟、英國等地區,取消附加費,讓燃油成本直接反映在機票內,透過市場競爭制衡價格。他又稱當局應增透明度:「電費加減都要上立法會解釋,點解燃油附加費唔使?」
民航處回覆本報查詢時,未有正面回應「快加減慢」問題,只表示審批申請時,會考慮油價、航空公司理據以及其他市場因素,包括經營成本等。
當局又指出,多家國際航空公司在香港以外地區收取的燃油附加費,短、長途平均為400元及1,500元。然而,中國燃油附加費最近已降至10年新低(詳見另文)。
按規定,由本港出發前往亞洲(除印度)國家,須計入短途燃油附加費;其他地區包括歐美、中東、澳洲、非洲等,則計入長途附加費。以1月底前往台北為例,國泰單程淨票價3,210元,另付燃油附加費(129元),為機票單價約4%。如前往洛杉磯,單程淨票價6,710元,燃油附加費(566元)為機票單價約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