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秋後算賬首階段事先張揚會拘捕有頭有面的組織者,但巿民擔心拘捕會陸續有來,有基層團體被捕者決定採取主動,今午齊齊到中區警署踢保,有資深被捕者則在新成立的雨傘被捕者同盟的專頁內分享被捕心得,除了傳統的「我冇嘢講」外,被捕者毋須提供不必要個人資料,也可在警方上門時要求先梳洗吃飽才出發。
遇警上門可不開門
街坊工友服務處、關注綜援低收入聯盟、社會民主連線、社工復興運動都有成員在上月中的金鐘清場行動被捕。他們今午1時15分將到中區警署集體踢保。有被捕人士早前成立雨傘被捕者同盟,轉發被捕支援組的資訊,提醒被捕者要求警員提供編號、姓名、所屬警署、聯絡電話,並查詢因何事被捕或協助調查,以及需要到警署的日期等。
有豐富被捕經驗的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提醒初哥,可選擇特定時間回警署。他又指,無論是一般錄口供或加上錄影,有關案情內容一律「我冇嘢講」。
另一社運人士葉寶琳則指,警方喜歡大清早上門,聽到鐘聲可不開門,「不過佢就會喺門口捕你成日」。她提醒,即使開門,也不需讓警方入屋,巿民有權要求梳洗後才出門;至於早前為人詬病、鉅細無遺紀錄參與者資料的「個人資料口供報告」,則千萬不要回答。
另一邊廂,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學生前線「四眼哥哥」鄭錦滿等共16名被告,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庭申請提早撤銷阻礙執達主任罪獲批准。律政司稱考慮公眾利益後,決定檢控他們刑事藐視法庭罪而撤銷阻礙執達主任罪。裁判官反問:「你哋係咪唔考慮告邊項控罪,選擇告晒佢先,到時先撤回?如果係,係咪有不恰當嘅情況?」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解釋,被告損害司法妥善執行、法庭權威及法治,控方考慮公眾利益下因而決定控告他們刑事藐視法庭罪而撤回另一罪。
■記者張嘉雯、樊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