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視以「災難價」招徠廣告客戶;30秒廣告賣$375,表面上,平過派傳單。
製作電視廣告,所費不菲,以低價吸客,廣告片的質素,恐怕沒有最差,只有更差。廣告時段最貴的電視節目,例如美國聯業欖球賽Super Bowl,觀眾在欣賞節目之餘,廣告也是茶餘飯後的話題,甚至可以說,廣告時段的觀賞價值,不會給球賽比下去。
沒有人看的大氣電波,效用比傳單更爛。至少,有些傳單有幸避過街頭巷尾的垃圾桶,最終有第二次生命,成為煲底下的一張墊紙。大氣電波,就像幽靈一般,時運高的,總看不到;莫講$375半分鐘,就算$3.75半粒鐘也沒有收效。假如我是廣告客,我會寧願付$3.75萬億冥鈔,到《墳場新聞》找古人做代言。說到底,媒體的工作是吸引注意力,亞視的災難式定價和管理,確實吸引了不少輿論;但廣東人有句話:「做鬼,都要做隻飽鬼。」餓鬼,一定趕客。
亞視可能來一招釜底抽薪嗎?釜底抽薪,是三十六計中第十九計,指當煲內的湯快要沸騰滿瀉,可以將柴火抽出來,減弱熱力。在戰術上,就是削弱強大對手的實力。除非亞視的災難式定價可以連對手的議價能力也一併拉下來,否則損害的只有自己。
亞視將時段外判出去,讓廣告客戶連內容也包起來做,可行嗎?先撇開廣播條例的各種限制,亞視曾經有類似的做法。據說,曾經有飲食節目,就是用這個方法來包銷。再講,假如只是將時段包銷轉售也可以圖利,頻道營辦商一點增值服務也沒有,現象只說明了這個台的牌照得來太易,政府在過去一直賤賣公產。
政府的發牌程序不理性已經不是新聞。可惜輿論焦點,只針對是否發牌予「維基王」的港視,而不是在於如何制訂一個公平公開的制度。
只要有篩選,酌情權在一男子手上,難免有政治考量。價高者得,監管內容操守,繼續以廣播條例進行,不但更合乎法治。其實一理通,百理明,既然廣告災難價,會惹來災難式的客戶,以災難價發牌,也只會令香港電視節目製作水平,劣幣驅逐良幣。
利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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