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部份泛民議員被指收取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捐款未有申報的事件,經過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初步考慮,認為沒有資料顯示公民黨毛孟靜收取黎智英捐款作為選舉經費,有關指控裁定不成立。委員會認為工黨李卓人、社民連梁國雄及民主黨涂謹申提交的資料,尚未能令委員釋疑,委員會將要求三人出席會議解釋。
記者:姚國雄
經過兩個多月的初步考慮,一度被指收取黎智英捐款、卻未有申報的泛民議員,逐一被裁定指控不成立。繼委員會裁定公民黨梁家傑收取捐款沒有申報的指控不成立後,委員會主席葉國謙昨日宣佈,由於無證據顯示毛孟靜曾經收取黎智英捐款,作為競選經費,同時毛孟靜被指控收取捐款的期間並非議員,她並沒有需要申報該段時間所收取的利益,因此裁定針對毛孟靜的指控不成立。
三泛民議員須再解釋
毛孟靜昨日回應指,整件事是政治抹黑和迫害泛民,故意無中生有,旨在於佔中發生前,破壞泛民聲譽,事實證明她本是清白,奈何發放黑材料的人目的已達。她又指,當日有人高調到廉政公署舉報她和其他泛民,但至今廉政公署一次也沒有接觸她。
毛孟靜指,今次事件反映委員會要涉案人舉證自己無罪的問題,混淆法治理念,例如她在過程中要呈交她與家人的銀行月結單,證明自己清白,反觀舉證一方卻沒責任。
葉國謙昨同時稱,李卓人、梁國雄、涂謹申涉嫌收取捐款但未有申報的指控,尚未有結論,因為三人所提交的資料未能釋除委員疑慮,委員會決定要求三人出席閉門會議進一步解釋,屆時委員會將決定是否展開調查。
李卓人強調,他提交的資料足夠兼如實披露,強調當日收取黎智英的捐款只是代工黨收取,自己沒有獲益,若委員會堅持他違反申報規定,大可以採取行動,並表明願意出席會議釋疑。社民連梁國雄亦指願意出席會議,會先了解委員會認為哪些資料仍不足。他指若代收社民連的捐款也是錯,委員會應調查民建聯的巨額捐款來源是否有問題。涂謹申則於截稿前未有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