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踏入新一年,內地央企老總要「被減薪」。《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報道,今年起《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實施。72家央企老總今年要降薪,由此前與職工收入差12倍,收窄至不超過職工平均工資的8倍。
不超過平均工資8倍
首批涉及的企業,將包括中石油(857)、中石化(386)及中移動(941)等53家央企,以及其他金融、鐵路等19家企業。人社部副部長邱小平曾表示,「改革後多數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的薪酬水準將會下降,有的下降幅度還比較大。」
央企負責人往往具有雙重身份,不僅是職業經理人,還同時是具有較高行政級別的公務員。在職務薪酬上往往既有高管工資,又有「高官」待遇。資料顯示,2013年中國滬深上市公司主要負責人年平均薪酬水平為76.3萬元人民幣;央企負責人薪酬水平是同期滬深上市公司主要負責人的大約2至3倍,與職工薪酬差距達到12倍之多,顯著偏高。
今年起將不超過職工平均工資8倍,改革後的央企高管薪酬結構由基本年薪加績效,改為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加任期激勵收入。一位央企內部人士分析指,基本年薪將根據上年度72家在職員工平均工資的兩倍確定,績效年薪不超過基本年薪的兩倍,任期激勵收入不超過年薪總水準的30%,總收入不超過在職員工平均工資的7至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