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冤案枉死男父母獲賠206萬

內蒙冤案枉死男父母獲賠206萬

1996年因姦殺罪被判死刑的內蒙男子呼格吉勒圖案,早前再審改判無罪。昨天上午,內蒙古高級法院公佈了對這宗冤案做出國家賠償的決定,向18年前枉死男子的父母親、李三仁、尚愛雲夫婦支付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逾206萬元(人民幣.下同)。

母︰一定要追責

該案獲賠共分三部份︰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約105萬元;支付呼格吉勒圖生前被羈押60日的限制人身自由賠償金1.2萬元;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00萬元。 以上各項合計逾206萬元。呼格母父等昨前往內蒙古高法領取賠償裁定書,他們對賠償金額未發表意見,但呼格母親表示,206萬只是個數字,痛失兒子造成的心中傷痛是永遠無法彌補的。她更看重的是接下來的追責程序,「一定要追責,給跳出法律框框的人一個教訓」。
呼格父母於上月25日向內蒙高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法院同日立案。辯護律師從喪葬、精神賠償和生活撫養費等方面考慮,曾向他們一家估算了大致的賠償金額約230萬元,呼格母父對此並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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