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昨首次推出農業政策發展諮詢文件,建議設立佔地約70至80公頃的農業園,由政府先用公帑強收農地再出租予農民耕種,發展有機及高科技耕種,可令蔬菜產量每年可增加25%。新界東北等受發展影響的農戶可優先復耕。按賠償政策,收地建農業園最多要動用約70億元公帑。土地正義聯盟朱凱迪批評,農業園最快要幾年後才推行,未能配合東北農戶復耕。
記者:譚靜雯 鄭啟源 鍾雅宜
本港首份農業發展政策文件昨日出爐,52頁諮詢文件詳述本港農業生產總值、荒廢農地等情況,提出四項建議,包括設立農業園、成立農業持續發展基金、加強對農民支援及推動休閒農場。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稱,香港約有4,523公頃農地,當中只有約729公頃屬於常耕農地。大部份農地屬私人擁有、業權分散,加上部份土地業權人因租金回報不高,寧願荒廢。為扶助日漸式微的農業,政府建議設立70至80公頃、面積相等於兩個西九文化區的農業園,由政府出租予農民耕種,園內土地劃分為傳統、有機耕種及現代化高科技耕種。農業園初步構思租約期5年,但可續租,租金則參照市值。政府也會撥款興建農業園的道路、灌溉及排水排污等系統。
高永文希望,在園內利用先進科技進行大規模及多元化生產,減少本港對入口農作物的依賴。他估計設農業園可令本港農作物生產值增兩億元,蔬菜產量年增四分一。
高永文續稱,農業園可優先租予受政府發展影響的農民,包括新界東北發展區的農民,但他否認為新界東北發展降溫。他指出,政府雖未有農業園選址,但建議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地,覓地時會避開具發展潛力或政府已有規劃發展的土地,「位置唔會係交通方便」,減少收地賠償引起的爭議。
設基金資助科研
按農地賠償政策,若在新市鎮或者主要基建範圍內收回的農地屬甲級,每平方呎賠償金額是808元;賠償最少的丁級,每平方呎賠償都要242元,按此推算,收地80公頃農地設立農業園,涉及的公帑估計高達20.9億至約70億元。
諮詢文件也建議設農業持續發展基金,資助農業科研,又會以「一元對一元」的配對形式,資助企業將農產品推出市場。
高永文表明,三個月諮詢期結束後,最少需超過半年整理結果,農業園最快都要數年後才能落實。不過,新界東北發展計劃,部份農民已面臨被逼遷,土地正義聯盟朱凱迪批評,農業園要幾年後才推行,時間上未能配合東北農戶復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