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早前偕妻許步明打輸誹謗官司,須賠償23萬元,兼估計輸幾百萬元堂費予對家。案件仍有手尾,下年6月再審,屆時擬就其中兩封誹謗電郵爭拗是否可獲特權保障,令賠償金額下調。許步明說已經花了400多萬元,官司繼續打,律師費「好襟計」。
明年6月再審
陳茂波上月出席兒子晉身律師的儀式後表示,仍未決定是否上訴。案件將於明年6月16日再審,代表陳茂波的律師表示,兩封被裁定屬誹謗,但非惡意的電郵,由於只供一小撮為校方利益着想的人閱讀,並非出於惡意,可基於有限度特權(Qualified Privilege)的抗辯理由免責,若屬特權保障範圍,法官或須將賠償額下調。
誹謗案於2011年發生時,當時仍是立法會議員的陳,其女兒天欣所讀的漢基國際學校,發生領袖生Jonathan測驗作弊傳聞。陳氏夫婦涉嫌在五封向校方及家長等人發放的電郵及一封事件摘要中誹謗Jonathan、其妹Caitlin及其任職漢基校董的父親盧光漢,翌年被盧氏一家入稟控告。
該宗誹謗案經過大半個月審訊後,陪審團於9月底裁定電郵及摘要誹謗,除了其中兩封電郵,其他均是惡意發佈。一直強調興訟是為了討回公道、不計較賠償金額的盧光漢發聲明表示「成年人不能惡意誹謗無辜孩子,而不需要承擔任何後果」。
案件編號:HCA370/12
■記者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