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夜,天降橫財,告士打道上鈔票亂飛,四千多萬散出來,一千五百多萬被人拾去,後來有三十多個市民來到警局歸還五百多萬,執筆之時的新聞報道,還有九百多萬蹤影杳然。
香港有一條法例,叫「拾遺不報」,一句四字,充滿古韻。古時候太平盛世,夜不閉戶,路不拾遺,人民安居樂業。如今香港人見鈔票橫飛,停車的停車,走出馬路的走出馬路,都去拾遺,世道說好也真是不好了,但即使不好,人心也不太壞,拾遺者有的事後反省,內疚而交還所得,即使在橫財當前之時,也不蜂擁瘋搶,在一箱跌在馬路上的錢箱之前,竟見排隊之狀,一個拿完輪到下一個,秩序井然。畢竟是五十萬人上街示威不爛一塊櫥窗玻璃的文明城市,拾遺都拾得斯文過人,實乃中華民族中之異類,換了別處,不要說翻一車錢出來,就是一車橘子蘋果,也早已哄搶得頭破血流了。
由此可見,終歸是「路不拾遺」好日子過慣的地方,日子雖越來越不濟,但古風猶存,爛船還有三斤釘,HongKonger的名聲,也就靠這三斤釘撐着。然而香港「拾遺不報」終是罪行,可惜的是據說拾遺者中有許多大陸遊客,要追究這錢,太難為香港警察了,不如就此作罷,反正那家跌錢的銀行,叫作Bank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