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不全 銀行不做按揭

契約不全 銀行不做按揭

【本報訊】殘契盤近日有價有市,律師梁永鏗稱殘契盤泛指契約不齊全的物業,當中牽涉樓契,入伙紙及業主賣盤授權書等重要文件,但契約不全可能衍生業權不清,銀行不接受按揭申請等問題,買家毫無保障。他指,市民買殘契盤可能面臨三大風險,提醒買家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切勿同時簽訂豁免條款,否則當發現樓盤契約有問題亦不能因此取消交易。
梁補充,部份殘契盤來自業權複雜的新界村屋,例如有先人留下一幢村屋給後人,但村屋一直由親戚任司理人代為管理,而契約上擁有人一欄亦無寫上該後人名字,其後後人欲出售村屋,卻引起其他族人反對,最後雙方為爭業權鬧上法庭,所以他建議買家交易前問清楚誰是實質擁有人,以免捲入業權風波。
而入伙紙及滿意紙亦是村屋經常欠缺的文件,其中由屋宇署簽發的入伙紙是審視建築物有無依照當初申請的圖則興建,「爭一吋都唔得」尺度嚴謹,他指無入伙紙的單位理論上不可入住,但現時無禁止買賣,但殘契盤不易轉售,以致要以低於市價吸客。

易觸發業權爭拗

至於滿意紙可能牽涉多個部門,如消防處發現村屋消防設施不足,但業主無按要求加裝,處方會不發出滿意紙。沒有滿意紙或入伙紙的物業,銀行會不接受按揭申請,買家需要一筆過付款,而日後轉售亦有困難。梁續稱,個別殘契盤業主會聲稱遺失契約,他建議買方要求業主就此宣誓作證明,加強保障。
大律師陸偉雄亦指,過去曾有人借契約不全冒認業主賣樓,其後移民外國的真正業主回港揭發事件觸發業權爭拗,新買家因未能出示真正業主的授權書而敗訴。

殘契盤三大風險

1.業權不清,日後難以轉售
2.沒有入伙紙或滿意紙,銀行不接受按揭申請,要一筆過付款
3.若樓宇結構有問題,最壞情況是要整幢拆卸

資料來源:律師梁永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