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犯拍攝少女裸照 要脅性交

積犯拍攝少女裸照 要脅性交

【本報訊】青年透過社交網站facebook結識警署警長12歲女兒並與她性交,判囚一年後竟死性不改,透過流動程式結識12歲少女,要脅她不斷傳送自拍的裸照供他欣賞。他被捕後竟於保釋期間再結識17歲少女,趁性交後拍下女方裸照要脅她維持性關係。青年昨在區院認罪,案件押後待取報告判刑。
報稱維修工人的被告古作棋(23歲),昨承認於去年11月至本年7月間,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刑事恐嚇及以威脅手段促致他人非法性交共三罪。

曾性侵警長女

案情指被告透過WhatsApp於去年底結識12歲就讀中一的女童,數日後女童應被告要求發送全裸照,被告事後要脅她繼續傳送裸照,否則會將裸照在網上發佈。後來母親發現她與被告的WhatsApp對話而揭發事件,被告於本年五月被捕。保釋期間,被告於6月透過流動程式SayHi結識17歲的中六女生,翌日兩人性交,自此維持性關係,惟因被告拍下少女裸照令關係轉差。被告藉發佈裸照要脅少女上門見面兼性交,完事後少女搶去被告電話刪除相片,惟被告稱還有備份。少女事後報警,警誡下被告稱懷疑她變心,遂以裸照恐嚇以求她回心轉意。
資料顯示,被告於2011年在facebook認識留學英國、回港度假的12歲女童X,初次見面被告即到X位於紀律部隊宿舍的家作客,兩人並性交。任職警署警長的X父回家,見女兒僅以毛氈遮掩身軀應門,再發現有陌生男裝波鞋,驚見被告躲於窗簾。被告為此判囚一年。
案件編號:DCC873,875/14
■記者陳美莉